(马六甲28日讯)网传交通警察开路护送贵宾,导致一辆轿车车主在交通灯转绿时被迫停下,后方的摩哆却闪避不及而撞向有关轿车后方,甲州警方发表文告驳斥此事。
根据有关面子书贴文,此事于本月26日早上9时40分,在古鲁蒙通往晋巷的交通灯路口处发生。
有关网民指出,他正前往银行途中,当时交通灯转绿,却有一名交警骑摩哆开路护送贵宾,以致他被迫紧急刹车,但是尾随在后的一辆摩哆来不及刹车,导致该摩哆撞上其车后方,车后挡风玻璃也因此破裂。
对此,马六甲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哈山峇斯理发文告时否认这项说法。他指出,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交警当天并没有护送任何贵宾,而是配合“玛西玛汉印度神游庆典”在路上指挥交通。
他表示,交警是根据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也依照1967年警察法令第21(1)(a)条文,协助疏解交通,以便来自甲市区方向,载有神明的罗里可顺利驶往古鲁蒙路方向。
“警方已接获有关车主的投报,惟目前涉及这起车祸的摩哆骑士还未前来报案。因此,警方仍在追查有关骑士的下落。”
无论如何,他说,警方也针对此事报案,当局将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2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5条文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