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为减少及杜绝二手货及收废铁者收购贼赃事件,马六甲警察总部管理组将在明年与州内369名合法的二手经销商交流,同时开始透过通讯应用程式如Whatsapp或Telegram平台通知州内的失窃案。
马六甲警察总部行政部管理组(Jabatan Pengurusan IPK Melaka)主任玛科占指出,这些合法二手经销商分布在马六甲中央县(233人)、亚罗牙也县(70人)及野新县(66人)。
“今年截至昨天,我们共展开650次行动,检查合法经销商是否有触法。同时,我们透过公众的投报,调查州内的非法二手货及废铁收购商。”
他强调,警方希望合法二手经销商了解并遵守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Akta Peniaga Sekenhend 1946),包括把营业执照贴在显眼处、不要收购贼赃等,严重者的执照可被吊销。
“明年我们会与相关业者会面,传达这项法令的重要性。今年截至目前,我们共开了5张罚单,主要涉及收购无牌二手车。我们也会透过一个平台告知警方所接获的失窃案,吁请大家注意,如果接到贼赃,也应该通报警方。”
他是与今日马六甲野新市议会、甲州卫生局和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的执法人员展开“二手经销商执照联合行动”后,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该组副主任玛兹兰。
突击没执照二手经销商
这次的行动共有20人参与。执法人员先后在野新吉双甘榜苏乐阿逸芒吉油棕园、望万甘榜阿逸末宝及丹绒米雅突击没有执照的二手经销商。
玛科占表示,甲警察总部行政部管理组今日援引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第6条文,共发出3张罚单。甲州卫生间也开出4张通知书,并收集孑孓样本。
在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第6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坐牢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野新市议会援引2011年地方政府商业执照条例(Perlesenan Tred 2011) 及野新市议会无牌饲养狗只条例,各开出2张罚单;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也援引1979年地方政府仓库条例开出1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