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 甲州社险机构主任阿都拉萨指出,雇主必须替超过60岁的员工(不管是兼职或合约员工),投保社险,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违法者可被对付!
他说,仍有很多雇主不清楚,若没有为雇员投保社险,可在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被对付。
“今年截至11月,共有107宗案件被控上庭,其中15宗因违反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第94条文被控,罪成可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甲州共有3名雇主向该机构注册,仅有1万4000名为活跃的雇主,35万名投报的员工中,外劳占5万人。
阿都拉萨是于今午前往安妮卡花园组屋,移交安葬费予一名在工作场所溺毙的受保人沈良炎遗孀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在场者包括该机构调查主任丘月甄及赔偿主任甘尼森。
他说,68岁的沈良炎为泳池看守员,不知何故在工作地点的泳池溺毙,所幸雇主有为他缴付社险,甲州社险机构除了移交2000令吉的抚恤金,也将每月提供退休金予该患有听觉障碍的遗孀陈赛娣,直到后者终老。
“沈良炎是于今年7月开始在甲州某度假村工作,孰料10月7日晚上8时30分,他被同事发现在泳池中溺水,经过抢救后,于翌日凌晨12时25分,宣告不治。”
他说,沈良炎为家中的经济支柱,留下患有听觉障碍的遗孀陈赛娣(58岁),以及5名年龄介于22岁至38岁的孩子,其中22岁的小儿子沈健安为残障人士(学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