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 甲州一间鸡蛋生厂商因在去年涉嫌在售卖A级鸡蛋时从中牟取暴利而被控,今日在爱极乐地庭改口认罪,被罚2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马六甲贸消局局长诺丽娜今午发文告指出,相关案件是在去年4月16日进入审讯,被告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
“控方成功在案件中证明,该生厂商的不合理作法已触犯2011年反暴利法令第14(1)项条文。”
文告表示,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最高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再次定罪的罚款可高达100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纳斯丹在替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属初犯,而该错误是因技术性问题所导致,加上市场上鸡蛋价格降低多少影响公司的生意,因此恳请法官减轻刑法。”
文告指出,地庭法官诺玛在聆听双方辩词后,宣判被告罪名成立,罚款2万5000令吉,该案由莎兹娃妮副检查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