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8日讯)无业汉8年前以铁条打伤妻子,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惟否认有罪,不获保释。
37岁的被告阿兹兰被控于2012年12月16日晚上9时,在位于怡力区住家的单位内用铁条打伤当时32岁的妻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6(严重致伤他人)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0年,或鞭笞或罚款,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在听取控状后不认罪。主控官迈祖英哈欣副检察司向地庭法官伊莉莎白峇也旺建议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伊莉莎白峇也旺最后接纳迈祖英哈欣的建议,不允许被告保释,并把此案择定在今年9月29日过堂,以让被告聘雇辩护律师。
据了解,被告在用铁条殴打妻子前,与妻子因一些误会而发生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