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社青团无法认同,彭亨州政府使用公权力,采取硬性政策强制所有广告牌须附上爪夷文。
该团团长洪艳美表示,该区团的立场认为州政府仅能以鼓励的方式推动爪夷文文体,而非强制性的。此举不仅引发社会哗然,恐引发社会各族之间的猜疑,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期发展。
她说,1963年国语法令第9条中已阐明,国家语文的书写文字是罗马字体(Tulisan Rumi),而作为爪夷文书写是有自由选择空间,而非必须的。罗马书写的马来文已成为各大种族普遍认识与读写马来文的主要方式。
她表示,该区团吁请彭州政府应尊重有关法令,任何书写文字应以通俗的罗马字体马来文为主,而非执意推动自身议程,罔顾法令赋予人民对爪夷文的自由书写选择权。
洪艳美也是柔佛柔佛州社青团组织秘书,针对上述事件,表达该区团立场。
她说,该区团支持民主行动党彭亨州都赖州议员邹宇晖等人挑战彭州政府强制广告牌政策合法性,并通过法庭研判为法令做出诠释。
她希望司,法能做出严谨和公正的裁决,为以上争议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