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2018年总稽查司第三系列报告》揭露,2016年推出的柔佛免费无线网络(Johor Free Wifi),承包合约出现纰漏,导致延误工程的承包商无需面对延迟完工的罚款,承包商也从未将应得利润交给州政府。
此项目是由柔州秘书署、柔州经济策略单位(BPENJ)、柔州科学工艺及通讯科技局(BSTICT)、柔州秘书署房屋局及地方政府共同管理与发展。在推行此项目的首两个阶段,共在201个地点安装柔州免费无线网络发射台,耗资2144万令吉,其中1678万令吉由柔州政府承担,466万令吉由相关地方政府承担。
总稽查司抽样调查新山市政局、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昔加末市议会、哥打丁宜县议会、笨珍县议会、拉美士县议会和边佳兰地方政府管辖地区的柔佛无线网络服务,以了解此项目在2016年至2019年的发展绩效。
总稽查司主要关注项目管理和发展绩效,包括合约行政、财务管理、投诉、产业管理、维修及使用者满意度等。
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安装无线网络发射台工程延误延迟4个月至16个月不等。稽查过程中曾要求承包商出示所有工程进度时间表,承包商却无法出示有关文件。同时也发现因承包合约出现纰漏,令延误工程的承包商无需面对延迟完工的罚款。
柔州科学工艺及通讯科技局回复解释,第一阶段工程延误主要是因为热点地区存在电供问题,因此重新物色新的地点。第二阶段工程延误则是因为政府延迟递交工程核准信(Surat Niat)给承包商。
未按程序委任承包商
此外,报告也揭露,有关承包商非按照程序通过柔州政府采购局委任,柔佛经济策略单位也没有发出接收同意书(SST),也没有要求承包商支付35万7361令吉的保证金,签署的合约内容也不完整包括没有列明工程期程、没列明逾期罚款项目、未附上工程保险单据和附加文件等。
上述项目共同管理机构回复解释,柔佛经济策略单位没有准备工程合约和法律方面的专才,柔州法律事务局应当给予检查和劝告。
不过,柔州法律事务局回复总稽查司,指当局已经以电邮回复要求在合约上写明合约执行日期期限,检视招标程序不完善及工程价格等都不是当局工作范围内。
总稽查司报告也揭露,根据此项目专案小组在2015年的会议记录,指这家承包公司承诺每年可为柔州政府带来每年119万令吉的利润。然而,至2019年,承包商从未将应得利润交给州政府,承包商也无法出示有关政府利润分配的相关文件。
总稽查司发现,柔州经济策略单位没有使用机制监督承包商的运作,有关承包商没有将利润交给政府,违反合约条款,同时也没出现财务管理不当的情况。整个采购委任过程并未按照现有的条例进行,以致造成混乱。
为了确保在进行新项目时不再重犯错误,总稽查司报告建议,柔佛经济策划单位和柔州科学工艺及通讯科技局在进行新项目前详细策划,保障柔州政府的利益。柔佛经济策划单位也必须确保进行采购时,也需确保可为柔州政府带来良好绩效,并在处理承包合约时许确保柔州政府受惠。
51.5%用户不满服务
《2018年总稽查司第三系列报告》发现,多达51.5%用户对柔佛免费无线网络服务表示不满。
总稽查司是在2019年5月至9月进行稽查工作,展开的满意度调查,共回收2549份问卷,其中有1015份问卷是柔佛免费无线网络的用户。
在1015名用户当中,有51.5%表示不满意,48.5%表示满意;73.8%不同意每次使用30分钟的网络限制;66.5%对网速不满意;23.3%同意柔佛免费网络是用户主要上网的工具,66.5%则表示不同意。
报告也揭露,柔佛免费无线网络在2018年的使用率下降,2016年的用户登入次数达552万3789次,2017年达573万570次,2018年登入次数狂跌至85万8852次,2019年再度回升到369万4218次。
稽查司也发现在多个热点的无线网络资产并没有贴上柔州政府财产贴纸,同时一些部件安装工程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