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柔州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警告,柔州议会若再次发生夺权事件,他将解散州议会促成闪电州选,人民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引述柔州宪法指柔佛苏丹无法主动解散州议会。
哈山卡林表示,根据柔佛宪法第23(2)条文,柔佛苏丹有权解散州议会,然而这项条文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与第7(1)条文同读。根据柔州宪法第7(1)条文,州统治者必须根据州行政议会劝告执行公务。
“因此,柔佛苏丹不能自行解散州议会,必须经由柔州务大臣劝告才能这么做。”
哈山卡林昨晚发表文告,作出上述表示。
他进一步指出,与州议会一样,根据宪法,国家元首无权自行解散国会下议院,而是必须经由首相劝告,才能这么做。
哈山卡林也表示,然而,根据柔州宪法第7(2)(b)条文,柔佛苏丹拥有自由裁量权,包括拒绝解散州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