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 马华中委兼巴西古当区会主席陈传平表示,解决酒后驾车酿祸课题应集中在修改法令加重刑罚及提升民众自觉,不应放在禁止售卖酒精饮料,使问题失焦。
他今日发表文告表示,随著交通部准备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特别是第41至45条文,以提高刑罚严惩因酒精或毒品影响的驾驶人士,该动作获得民众支持。
“然而,一些政治人物在此课题上趁机抽水,指要避免醉驾,应该禁止售卖酒精饮料。这样的论调只会让课题失焦,核心课题最后又变了调。”
“解决酒驾课题若只围绕禁止卖酒而掀起的谩骂上,无疑是浪费时间和精神。”
陈传平表示,尽管政府准备加重对酒驾的刑罚,但仍会有冥顽不灵的人士会不把法令看在眼里。
他直言,反对修法者指本身“愿承担酒驾后果”的说法并不全面,因为酒驾时行为是发生在公路上,万一酿成死亡车祸,受罪的并非只有肇祸者,还会殃及无辜的人,就如最近发生的华裔男子酒驾后撞死送餐员,死者身后留下5名孩子及妻子,他们的生活将无以为继。
“同时,肇祸者撞坏了道路设施,对其他驾驶者造成不便,还要麻烦政府维修,这些已不再是各人承担后果问题,可见解决酒驾需要社会大众一同合作。”
为此,陈传平呼吁,除加重刑罚外,作为负责任的大马公民,喝酒后应让其他人代劳驾车或乘搭电招车,避免造成意外发生。
“酒驾是自私的行为,只在乎自己享受酒精带来的一时之快,却忽略对他人造成一世的伤害。民众应摒弃自私行为,喝酒后别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