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 )针对甲州议会休会后,在反对党不在场下复会并更换州议长程序的合法性,律师吴汉坤指出,不论国民联盟或希望联盟,均在州议会过程中存有瑕疵,造成不少法律灰色地带,令今次的州议会在多方面颇具争议性。
“现在的情况难以断定,尤其是针对两个议长到底合不合法这个问题,因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有各的道理。”
吴汉坤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从国盟角度而言,议长既然已不在议会厅等同制造悬空,若依据议会常规确实可以委任临时议长支持。
“然而从希盟角度看来,既然议长已宣布休会,国盟召开第二次州议会的作法是可被视为藐视州议会,其合法性也备受争议。”
他说,然而议长似乎没有当场指示议长办公室,立即发出州议会休会通知书,并离开州议会厅,令整个事情变得更为复杂。
他表示,一般上要撤换议长,必须是议长因担任其他职位、破产等失去资格,或是解散州议会的情况下才能成立。
“根据州宪法,有关议长的新委任必须要是在议长办公室悬空之下进行,但现在最大争议在于,甲国盟在议长一职没有悬空下,直接召开州议会。”
吴汉坤也表示,今次甲州议会的状况十分罕见,因州议会既没有解散,议长也没有缺席州议会。
“由于州议会发生混乱,议长为了维护州议会尊严,是有权力直接宣布议会休会,而不需提呈休会动议。但议长、副议长随后离开议会厅,这让国盟政府可以议长、副议长不在场为由,遴选临时议长主持会议,这也符合州宪法。”
他说,若议长坚持不离开州议会,便绝对无法更换议长一职,此外议长既然已经宣布休会,这等同州议会需要等到日后通知(further notice)才可以举行,因此国盟召自己所召开的州议会合法性引发争议。
“甲希盟政府刚执政时的首两个月,议长还是属于巫统议长,对方也做到届满。在我看来,国盟政府在撤换议长上有点操之过急。”
他也说,甲希盟接下来或许可探讨对此展开司法检讨,申请禁令禁止新议长进入议长办公室,并让原任的议长继续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