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购屋至今48年,终于取得房屋地契!
马晒绍嘉那花园一间房屋继承人因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发展商失信且未如期转让地契予屋主,新山民事高庭法官阿旺阿马达嘉亚今日裁决,发展商需转让房屋单位地契和支付60万令吉赔偿进给屋主继承人,同时也裁决发展商需即日起14天内缴付15万令吉的罚款给继承人。
该间房屋继承人是38岁的琳达,她是代表已故父亲奥斯曼依斯迈,通过两名律师罗斯里及莫哈末扎希尔起诉有关发展商即土地发展与房屋有限公司,以获得房屋地契和赔偿。
发展商拖延转让手续
根据起诉文件,琳达的父亲是在1971年与发展商签署买卖合约,后者承诺当购屋者还清购买房屋的剩馀款项后,就进行地契转让程序。然而,当琳达的父亲还清欠款后,发展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进行转让手续。
文件显示,直到2008年,发展商才将总地契分割成880个单位地契,却登记在公司名下而非住户。2015年琳达发现发展商将地契悄悄转入第三者名下,向法庭申请冻结令阻止。
琳达是在2018年入禀法庭起诉发展商,以取回父亲应获得的产业及赔偿。她在获知胜诉后,露出开心的表情。
答辩方并未有代表出席,仅由代表律师阿米尔出庭。
罗斯里受询时表示,马晒绍嘉那花园是在1967年开始兴建发展,共有约880间房屋单位,其中250个房屋单位地契出现问题,当中约有100名屋主代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些屋主因提呈的证据不充分而面对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