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芙蓉21日讯)柔州陆续传出“辉煌条纹”国旗被人倒挂或不当使用的照片,柔佛州警方表示会严正看待有关事件,并提醒公众维护国家主权。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丁今日下午发文告指出,国旗象征国家的主权,因此国旗被倒挂或不适当使用的事件,引起社会大众的议论和关注。
他说,柔佛州警方认真看待有关事件,并援引第504条文(蓄意侮辱与破坏公共安宁)和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调查。与此同时,警方也可以援引《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有关事件。
他指出,在第504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刑罚是罚款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在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罪高刑罚是100令吉。
“至于《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卡玛鲁丁劝请公众维护国家主权,勿散播未经证实的讯息或新闻,以免干扰国家安宁。
针对社交媒体流传一间礼堂外出现国旗被倒挂的新闻,警方证实为发生在2016年的旧案件。
另外,警方驳斥在社交媒体流传的照片,否认芙蓉警区总部倒挂国旗。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沙益助理警察总监说,这是不负责任人士重发流传已久的旧照片。
他今天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说,这起因技术错误而造成国旗倒挂的事件是发生在2016年,尽管如此,当时已立即纠正及解决此事。
“我警告重炒此课题的人士,他们会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及相关法律下受到对付。”
莫哈末沙益说,警方正追查重发这张旧照的人士,并依法处置。
芙蓉警区总部倒挂国旗的照片自昨天开始在社交媒体流传。
学校倒挂国旗 乃外籍员工无心之过
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都哈密表示,彭亨一所学校倒挂国旗事件,并非蓄意行为。
他对马新社说,警方已调查此事,发现并非旨在羞辱或在校外搞对抗。
“据我了解,这是该所学校一名外籍员工的无心之失,该名员工不知道张挂国旗的方式。
“我呼吁各造不要妄下定论,也别在未获得真实理据之前搬弄这项课题。”
阿都哈密说,该起事件并非精心策划以传达特定讯息。
“我不希望再次向人民发出警告(关于种族敏感)……我们调查、鉴定及直接逮捕。”
他在受询及最近彭亨一所学校发生倒挂国旗事件,如此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