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新山市政局提醒商家,广告牌非国文字体不能超过国文字体商号的3/4,近期将会加强广告牌执法,引起不少商家担忧需支付一笔新费用更换广告牌。
马华柔州联委会宣传局主任陈珊珊反映,新山市政局日前召开常月会议,市长在会议中提到将加强新山市的广告牌执法,许多商家因此感到不安,担心若14天内没更新广告牌将被市政局执法人员对付。
“商家表示,年关将近,担心需要额外支出一笔费用更新广告牌。此外,商家申诉,不解为何过去已获得市政局同意的广告牌需突然更换。”
陈珊珊今日上午在马华巴西古当会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反映上述事件。出席者包括马华柔州联委会宣传局副主任曾伟杰、蔡丽惠、巴西古当区会宣传组主任刘益光和马青柔州分团副团长张家名。
去年才花2万制作
陈珊珊说,新山市政局先前基于安全理由指示商家拆掉大型招牌尚情有可原,然而此次事件却未考量商家利益,反之有将商家拿来开刀的意思。
她质疑,新山市政局的市议员无能,没有经验,不懂得制衡政府官员。
“过去确实有法令规定业者广告牌的国文字体必须大过其他语言,但我们遍寻新山市政局微型条令却没有看见任何一个规定明确指出国文字体必须比其他语文字体大3/4。即使有上述规定,曾经身为市议员的我们也从来未让这些条令影响商家们。”
柔佛再也花园经营茶叶店的陈女士受询时表示,其店面招牌是去年9月份时通过新山市政局同意后,耗资2万令吉制作,若此时要求她重新更换,将会是一笔开销负担。
另一方面,新山市长拿督安然受访时强调,加强执法将不会对已有合格广告牌执照的商家有所影响,他希望商家不要因此感到紧张和不安。
“若商家已有合格执照,这意味他们的广告牌是符合市政局要求的标准。惟有新申请广告牌的商家在提交申请时,必须严格遵守现有的新山市政局广告微型法令提交。”
他说,新申请者也无需太担忧,因为新山市政局有专业人员知道商家申请所需事项以及需遵守的条例。“该项法令和条例再过去就已存在,并非新增或修订的条文规定。”
不影响已有合格执照商家
柔佛州广告制作商联合会会长朱金江表示,该会目前并没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指现有商家必须更换广告牌。
他说,广告牌非语文字体不能超过国文字体的3/4,并不影响已拥有合格执照的商家。
朱金江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这么透露。
“新山市政局是在去年开始加强这项法令的实施,规定新的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广告版字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