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士都兰达兰组屋区(俗称三楼组屋)分层地契问题重现曙光,民主行动党士都兰州议员曾笳恩承诺,预计约一年半的时间可解决该组屋过去33年的地契问题!
曾笳恩表示,目前该组屋区只有一张地契,属新山市政局所有,因此必须依据分层地契法令下,将母地契分割给90个组屋单位的屋主们。至于屋主获得的是有年限地契或永久地契,仍有待求证。
“当有了分层地契,可提高当地房价;若出现征地收购行动之间时可让居民有谈判条件;进行转卖或转换手续更简易。”
曾笳恩是于昨晚出席士都兰达兰组屋区警民对话会及地契汇报会活动后,对媒体发表谈话。出席者包括新山彩虹花园警局局长玛拉威、新山市议员文新伟、叶致豪、新山市政局多名官员等。
屋主苦等33年
他提醒屋主和居民,无论是第几任的屋主必须要有买卖合约或转让相关文件,才能让申请工作顺利进行。分层地契程序完成后,居民需自组居委会负责管理组屋范围的事务。
文新伟表示,他上任市议员的第5天就上述组屋区的分层地契事项致函新山市长安然阿都拉曼,希望获得解决。
他表示, 分层地契法令自1985年生效后,当局就应该分发分层地契给屋主,然而事实上并没有如此,反而令士都兰达兰组屋区屋主苦等33年迄今。
新山市政局是1965年左右分发士都兰达兰90间组屋单位予居民,当年每间单位售价为7500令吉,住户必须每月缴付30令吉至缴清。目前该组屋区的地契仍属于新山市政局名下,居民请愿多年,希望将母地契分割成分层地契,方便将房子转卖或留给儿女子孙。
据了解,士都兰达兰组屋区的住户是屋主本身家庭和租户各占一半。
其中一名屋主陈亚弟(62岁,退休人士)带著原地契来到会场,并向媒体展示至今保存完好的60年代房屋买卖合约。
他透露, 屋子是他父亲购买,他是20多岁的时候随父亲搬过来居住。早年他曾经奔走多个政府部门和法庭申请转名手续,把地契从父亲名字转入他名下,可是却一直没有下文。他希望这次可完成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