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 )40名男子因加入“360党”而被控上庭,其中2名被告俯首认罪,双双被判罚款5000令吉。
40名被告因在百万镇一个单位加入“360党”而被控,他们之前是在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控,控方呈交交替控状,改控触犯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加入私会党)。
今日共有37名被告出庭面控,包括35名华裔和2名印裔。此案承推事为诺艾沙,主控官为苏海拉和莫哈末沙非益。
35名被告不认罪,当中包括2名涉及“青年油站遭撞刺死案”的被告、2名涉及“瞪一眼引杀生之祸”的被告及另一名涉及其他命案的被告。
3名缺庭面控的被告,其中2名被告是因病假缺庭,一名被告则因在怡保被扣助查案件而缺庭。3名缺庭者被令必须在本月25日出庭面控。
2名认罪的被告为22岁的陈祥辉和23岁的黄振威,他们双双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还,则以入狱一年8个月取代。
主控官苏海拉向法庭提出要求,副检察司行使权力暂时停止起诉,且没有设时限,这意味者35名否认有罪的被告,是在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情况下释放。
上述要求获推事诺艾沙批准。(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