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马六甲高庭今日驳回卫生部要求加强21岁“假牙医”女被告诺法拉哈妮斯刑法的上诉,即维持罚款7万令吉的原判。
诺法拉哈妮斯(21岁,来自亚罗士打)因为在没有执照下,进行住家式“绑牙”服务,去年9月被判罚款7万令吉,下判后,她发表视频遭到网民广为流传,引起卫生部不满,因而向法庭提出上诉,以加重被告的刑罚至监禁。
马六甲高庭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费指出,监禁应当针对顽固的罪犯,若有关刑法将影响到某人的前途,且没有带来意义则没有必要,因此被告还不至于被判监禁。
他相信卫生部是针对诺法拉哈妮斯在被判的案件被网络广传,似乎在藐视法庭及国家司法,才提出上诉,要求加强被告刑法。
他说,被告被判刑后,在过去一年不再经营非法“绑牙”服务,他希望被告真心悔过,不过他也劝解被告虽然有关视频并非由被告本身流传,但是当被告上载视频时,似乎不满控方及意图要获得大众的同情,因此下不为例。
此外,来自卫生部的副检察司菲鲁斯苏哈达则表示,控方是基于之前的判决,似乎无法对被告取得教训的作用,而要求加强刑法。
被告辩护律师哈斯琳达则指出,被告的视频是由网民转发,并非其本身流传,因此控方针对一年前的判刑提出上诉并不恰当。
她说,被告早前已被监禁6天,他希望法庭能够重新考虑减少有关7万令吉的罚款。
尽管如此,阿末纳斯费较后驳回卫生部的上诉,并保持原判。
被告被控于2017年1月25日晚上10时15分,在武吉卡迪某民宿的房间里,被发现在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第27条文下,没向政府注册并非法经营私营牙科服务,因而抵触相同法令第4(1)条文,可在5(1)(a)(i)条文下受惩罚。
被告较后俯首认罪,并于去年9月29日被判罚款7万令吉,由于被告当时无法凑足罚款,唯有被监禁长达6天,直到罚款缴清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