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少年遭杀害弃尸榴梿园案”的5名被告,因死者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未出炉,将于11月15日再度过堂。
上述案件的5名被告陈英成(36岁)、郑宇恩(18岁)、杰菲里(23岁)、罗方杰(,23岁)和沈嘉俊(28岁),今天上午9时被警方押往新山地庭过堂,他们身著白色圆领衬衫上庭,其家人们则在一旁等候,神情紧张。
他们被控于6月29日早上6时至8时,在武吉英达花园英达13/2路公寓单位,谋杀18岁男子林俊杰,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第34条文同读和定罪。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惟,法官阿祖琳鉴于谋杀案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报告未出炉,择定谋杀案和毁灭证据案11月15日过堂。
这起案件是在7月5日下午约2时50分,被人在江加埔莱榴梿园内揭发,死者被发现时,半身曝露在地面。经法医解剖,证实死者的致命伤于颈部有被人勒过的痕迹,胸前和背部亦遭人用钝器致伤。
此外,其中4名被告包括陈英成、郑宇恩、杰菲里和罗方杰与另一名被保释在外的被告李俊豪(20岁)所涉及的毁灭证据案件本于今日过堂,惟此案法官今日缺席,所以此案被迫展延。
他们是被控于今年6月29日,上午10时至晚上8时,在江加埔莱榴梿园内一同埋尸,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据),并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7年监禁与罚款。
另一方面,其中一名被告沈嘉俊于今早过堂时承认犯下拥毒罪行。
他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0下。拥毒案将于10月22日再度过堂。(以上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