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甲州巫统对希盟土团党直落马士州议员诺芬迪提出的选举诉讼,定于10月5日在莎阿南高庭作出裁决。
由于高庭法官拿督遮莫哈末拉兹玛需要细读诉辩双方,针对诺芬迪在大选提名时的身份作出的陈词。因此择定在上述日期作出裁决。
诺芬迪及在大选落败的巫统直落马士候选人阿都拉萨周五抵达马六甲高庭时,面带笑容,握手合影。
诉方共安排4名代表律师,主要代表拿督拿督威拉哈法礼占指诺芬迪在大选前是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的讲师,于5月7日才正式被停职。
担任有收入公职
此外,他续称,国立或私立大学的讲师需持有执教证,因此诺芬迪在提名时,可以说是担任有收入的公职。不过,辩方主要代表律师阿玛慕斯达菲否认诉方陈词,强调无法在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学院法令(555法令)找到有关私立大学讲师也是公务员身份的条文。
在第14届大选中,国阵在甲州只赢得13个州议席,反之希盟赢得15席的简单多数议席,成功执政。
甲州巫统在今年6月杪对直落马士及文庙2州席提出选举诉讼。诺芬迪派出11名代表律师,在7月作出初步反对,并强调本身在提名为候选人及宣誓州行政议员时,没在任何单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