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8日讯)士乃迪沙依达曼工业区的一家工业塑料回收厂将回收物堆积在道路两旁,阻碍道路使用者的视线,散落一地的碎片引起毗邻厂商担忧,纵使古来市议会已多次开出罚单,但情况仍未改善。
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助理黄勃扬带领媒体巡视上述位于迪沙依达曼1/2路的厂家,根据观察,约有300公分高的一袋袋回收物,占据约100公尺长的道路,当中还包括货柜箱。
工业塑料回收厂的回收物堆积如山,惹得毗邻铁橱工厂东主和员工不满,他们希望前者可以清理干净,以免发生意外。
铁橱工厂陈姓负责人(61岁)向媒体投诉,指隔壁回收厂的大量回收物已阻碍该些进出工厂车子的视线,而且货柜箱也直接下到其工厂前,虽然他已经向该工厂反映甚至大发脾气,情况却没有改善。
“我生气到站在工厂门口大骂,但对方也只是静静不出声。这里很多大型罗里进出,若发生意外造成人命伤亡,他们负得这责任吗?”
铁橱工厂职员李菲云(27岁)则表示,本身开车时都会被该些回收物及货柜箱阻挡视线,也担心散落在地上的废料会刺破轮胎。
路上零件刺破轮胎
“因为被阻挡视线,所以车子要开出工厂时,车头都不能太出,还要不时闪避地上的碎片。”
黄勃扬透露,去年8月就开始接到附近厂家及道路使用者的投诉,指该工厂的堆积物已使到双向道变成单向道,罗里司机更申诉路上的零件刺破其轮胎。
他在同月11日与厂商经理陈小姐进行协调,后者表示由于工厂目前正在装修,将在一周内清理该些回收物,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在这7个月当中,我也不时向古来市议会跟进,据悉市议会已向上述厂家开出4张罚单,每张约250令吉,市议会说权限也只能到这里。”
黄勃扬认为,市议会援引对付的地方政府微型法令,只是罚款250令吉的刑罚实在太轻,无法起到阻吓作用。
“我查阅法令后,发现《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6(1)条文(阻碍公共空间)下,允许地方政府发出不超过500令吉罚单(重犯者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将业者控上庭;同时在微型法令防止脏乱下,地方政府有权清理、扣留该些物品,业者需承担清理费。”
业者:人手不足需时搬迁
遭投诉的塑料回收厂负责人符亚发(译音)坦言,本身明白在道路两旁堆积物件有错,市议会也已前来通知及罚款,但该工厂人手不足,加上需时去搬迁回收物,才出现回收物堆积的情况。
符亚发是在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助理黄勃扬等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前来交涉,并透露本身目前已开会讨论此事,最后他在拨电了解后,承诺将在2周内清理上述回收物。
“我们没有阻碍公共地方,罗里还是可以使用这条马路,当我们看见罗里要过,也会先让他们通行。”
出席上述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士乃州议员黄书琪助理蔡秉康、泗隆新村睦邻计划委员会主席曾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