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民主行动党前文打烟州议员魏宗贤,起诉行动党士姑来州议员巫程豪诽谤案跟进,新山民事高庭今日谕令巫程豪赔偿魏宗贤7万5000令吉,附加5%利息,从宣判日算起至还清为止,同时需另行承担5136令吉堂费。
诉方魏宗贤代表律师黄高明指出,新山民事高庭今日裁决答辩人巫程豪对其当事人的诽谤案赔偿7万5000令吉,若其当事人对此判决不满意,可在14天内提出上诉。
今日下午前往聆听审讯结果的魏宗贤表示,本身对高庭所裁定的赔偿数额不满,将与代表律师黄高明进行讨论,本身提出上诉的可能性很大。
另一方面,针对上述裁决,答辩人巫程豪向媒体表示,本身尊重法庭的裁决,希望一切能到此结束,同时呼吁魏宗贤与他双方都能放下,继续接下来的道路。
基金会或分担赔偿金
他提到,会与“诚信联盟巫程豪法律基金会”成员开会,讨论基金会能使用的款项,以承担部分赔偿金,至于不足的部分他将会自己支付。
巫程豪的代表律师诺曼表示,其答辩人将会遵照法庭的裁决,支付赔偿金和堂费,但诉方仍有机会提出上诉,视诉方如何决定。
诉辩双方今日都在代表律师以及支持者的陪同下前往新山民事高庭,但两造全程没有交流,分别召开记者会后便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