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柔佛州立法议会今日三读通过《2017年柔州征章、封号及赐封(防止滥用)条例法案》,扩大受管制的标志及王室封号,及提高违法者的刑罚。
这项法案是于今日上午召开的州议会上,由柔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提呈。
根据今日所提呈的法案,法案共分为4个部份,共15个条文。其中,第2部份为防止滥用征章、封号及赐封条文;第3部份则为禁止私自进行册封仪式及生产封号徽章。
最高罚50万
根据法案内容,州政府规定在使用有关王室徽章时,必须获得苏丹殿下或王室理事会批准。违法者可被提控上庭,面对最低25万令吉,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少过一年、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针对私自进行册封、出席不受承认册封仪式的涉及人士,违法者一旦罪成,须面对最低10万令吉、最高25万令吉罚款,或最少一年,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法案第4部份,则阐明统治者有权修改法案下的所有征章、封号及赐封图表,及根据所需情况下为这项法案新增条例。
该法案在三读表决时,获得国阵议员及土著团结党柔叻州议员拿督沙鲁丁举手同意通过。
随著该项法案获得通过,议长不理会陈泓宾在议会内对柔佛地产巨额贪污案紧咬不放,再次提出要求大臣解释6亿令吉柔州土著财产基金与政府批准土著单位转换数据不符的动议,宣布州议会进入无限期休会,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