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讯)麻坡永春巷土地纠纷案今日在推事庭内庭进行审前会议,麻坡高庭主簿官为了让起诉人有足够时间来回答辩方提出的新论据,将此案展期至8月17日再次会审。
答辩人(永春巷居民)律师东姑阿米鲁丁周三在庭外表示,答辩方已在早前提呈了所要增加的一些新论据,并交给起诉人的律师。
他说,起诉人的律师需要两周的时间来回复辩方提出的新论据。
答辩会提出反诉
本案的起诉人是麻坡永春会馆,以主席林尊生为代表,他通过陈坤和律师入禀麻坡高庭,提出永春巷的37名租户,要求他们搬迁以便发展该地段。答辩人聘请东姑阿米鲁丁抗辩。
这宗案件将由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哈丽查聆审。高庭主簿官为美格沙理。
另一方面,东姑阿米鲁丁也说,答辩也会提出反诉,以索回有关土地。
资料档:历史文件证明所属
永春先贤早期为了照顾南来的同乡,购买位于麻坡峇吉里1英里1片7英亩的土地,让同乡们建屋居住,此地段被命名为“永春巷”。此土地于1920年已存在,迄今已有96年历史。
上述土地是上个世纪永春先贤为了照顾南来的同乡所购,让同乡建屋居住,现有的居民已超过祖孙3代。
永春巷租地居民,于2011年10月18日接获地主麻坡永春会馆通过代表律师发函,指已与发展商签署联营发展合约,以便在永春巷进行发展计划,并要求居民搬迁,因而引发了租地居民与地主争土地权的纷争。
此事受到当地70户居民强烈反对,并通过成立麻坡永春公所地段后裔公会,展开行动来捍卫权益。该会2014年8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出历史文件,证明有关地段拥有权并非永春会馆,要求永春会馆在制定期限作出回应。
由于麻坡永春会馆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最终两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