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一名30岁巫裔青年在斋戒月市集中售卖印有柔佛达鲁塔克钦球队(JDT)徽章的宋谷,引起利益相关者注意,贸消局人员接获投报后对商家采取行动,起获33顶冒用商标的宋谷。
柔贸消局执法组副主任丽兹法兹丽娜表示,贸消局5名执法人员是于本周日,在4名警员的陪同下,于当日下午1时30分前往新山苏丽雅花园斋戒月市集进行取缔行动。
她说,柔佛达鲁塔克钦球队负责人经过一周的观察,并向当局投报后,该局就此采取执法行动。
她指出,经执法人员调查,在该摊位起获33顶印有柔佛达鲁塔克钦球队徽章的宋谷,每顶宋谷售价达65令吉,33顶宋谷市价总值达2145令吉。
“贸消局援引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条文调查此案,将所有冒版货品充公,同时也向该名商家问话。”
丽兹法兹丽娜今日在柔佛贸消局总部召开发布会,接露案件详情。一同出席的包括柔佛达鲁塔克钦球队经理拉惹孚兹。
她披露,最新调查显示,该摊位常赶在斋戒月市集熟食摊位开始工作前做生意,并相信相同的货物分销到全柔售卖,作为应节商品。
追踪货物源头
“目前当局正在确定该批货物的生产源头,及州内的其他分销点。”
她说,在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条文下,售卖冒牌货初犯者如被定罪,可被罚针对每件所售卖的赝品达1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而再犯者,可在条文下针对每件所售卖的赝品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丽兹法兹丽娜直言,目前并未有对付穿戴冒牌衣物人士的法令,因此当局只会对售卖冒牌货的商家采取行动。
拉惹孚兹则在会上表示,该球队在去年已将球队的“老虎”徽章注册成商标,目前该球会只出版运动衬衫及棒球帽让支持者购买,因此呼吁支持者不要购买冒牌货。
“本会的商品都会放在社交网站介绍,其实有意使用本会商标者可与我们接洽,但冒用商标是我们不能容忍的,因为这个徽章牵涉到柔佛王室。”
他披露,实际上,两年前该会就已注意到有人售卖印有球队徽章的宋谷商品,惟由于当时徽章未注册成商标,因此球会当时并没有追究,惟如今认为不法商家行为应被举报。(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