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甲州3名猪农针对“904毁猪事件”起诉马华领袖案,爱极乐高庭今日驳回猪农的诉讼,并谕令3名起诉人支付2万5000令吉的堂费。
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斯在判词中表示,起诉人在此案中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答辩人曾给予地段被征用的猪农将获得包括土地、农场建筑及牲口损失(依照市价)赔偿的承诺,同时也无法举证究竟是哪一名领袖作出有关承诺,因此驳回起诉人的诉讼。
辩方代表律师陈文迪随后向法官要求起诉人赔偿10万令吉的堂费,不过诉方代表律师张卿卿则指出,3名起诉人中只有一人在904毁猪事件中获得100万令吉赔偿,这笔赔偿包括生计、屋子及土地等的损失,因此要求降低堂费。
法官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表示同情3名起诉人的遭遇,而且3名起诉人将众多马华领袖列为答辩人,看似已走投无路,因此他不会惩罚起诉人。法官最终将堂费降低至2万5000令吉。
古乃光:问心无愧
被列为答辩人之一的马华亚罗牙也国会议员拿督古乃光闻判后向媒体表示,高庭的裁决彰显正义获得伸张,并感叹如今仿佛已进入“乱世”,任何事件都会针对马华领袖而来,这是要不得的行为。
古乃光也是时任甲州行政议员。他强调,马华领袖在处理904毁猪事件上问心无愧,从党中央、区会至支会,当时都获得指示全力协助猪农,猪农最终也获得5000万令吉的赔偿。
“当我接获起诉信时,我也不解为何协助了猪农,却反被起诉。我们只是提供协助,何错之有?不过今日的判决显示法律是公平的。”
马华甲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林万锋今日也率领众领袖前往高庭听审,包括望万州议员拿督吴俊兑、马日丹那区会主席李殿成、马青团长林瑞赋、马华法律局主任黄妙霞、马华元老拿督陈干韬及戴文福等。
林万锋表示,马华欢迎这项判决,这也证明马华在毁猪事件上尽心尽力,捍卫猪农的权益。他希望被起诉的马华领袖之后能继续政治工作,继续斗争。
3名起诉人黄娘进、林汶生及陈金有则表示,他们将在与律师讨论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资料档:猪农要求赔偿
黄娘进、林汶生与陈金有是于2012年9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针对2007年9月4日甲州毁猪事件指马华“5人小组”没有履行向猪农作出的承诺,而要求赔偿。
诉状把时任行政议员拿督古乃光、拿督佘贵忠、马华马日丹那区会主席拿督陈干韬及巴也明光新村前村长戴文福列为答辩人。
起诉人在诉讼中指出,答辩人在2007年904州政府毁猪事件中,代表他们及其他受牵连的猪农针对被迫搬迁农场及销毁家禽事件,献议政府征用农场地段。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答辩人承诺,地段被征用的猪农可获赔偿,包括土地、农场建筑及牲口损失(依照市价)。但是,州政府过后的赔偿并不包括牲口损失,造成起诉人被迫以低过市价贱卖牲畜,蒙受损失。
此案原本已被高庭撤销,但猪农不服提出上诉,并于2014年获上诉庭推翻高庭撤销诉讼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