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日讯)小园主聘请承包商打理油棕园,发现油棕果产量锐减而心生怀疑,聘用守卫看守油棕园,发现承包商私自“收割”油棕果,连忙报警,并亲自带领警方进入油棕园,成功逮捕5名嫌犯。
定居士乃的小园主林莲花(57岁),在拉央拉央拥有35英亩油棕园。她透露,自从所聘用的印尼籍劳工在2014年8月回国,她改聘承包商为她打理油棕园,包括收割油棕果。
她指出,该油棕园每次收割可获得30公吨左右的油棕果,她发现这两年来的总收成却不到20公吨,觉得事有蹊跷。
“我曾报警求助,警方却始终没捉到窃贼。我也察觉承包商每次收割油棕果后,总是拖延2天至3天的时间才收果,觉得很奇怪,怀疑承包商偷载走我油棕园生产的油棕果,收成才会变得这么少。”
她透露,她后来与承包公司定下协议,即收割油棕果前,必须至少在3天前发出通知,以及签署文件,另外雇用守卫协助看守油棕园,与她保持联系。
私自收割没通知
“这几天承包商并未向我发出任何收割油棕果的通知,也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守卫昨日上午通知我,承包商在‘收割’油棕果,我便马上报警,并亲自带领警方进入油棕园捉贼。”
此外,居銮警区主任莫哈末拉汉受访时证实上述案件,并表示警方是昨日上午9时许接获事主投报,指称有5名男子在油棕园行窃。
他透露,警方随即展开行动,并在事主的引导下进入油棕园,成功逮捕5名年龄介于24岁至54岁的男子,其中一人是本地公民,另4名是印尼籍。
“警方在这次的逮捕行动中充公价值7万令吉左右的赃物,包括一辆罗里及3公吨油棕果。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调查上述案件。5名嫌犯被延扣4天,以协助案件调查。”
刑事法典第379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