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甲州政府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商家使用塑料袋和保丽龙,业者申诉对此措施未有“头绪”,盼州政府给予更多时间解决存货,并详细列明商家需要配合的事项。
友利行塑料袋及餐盒批发店店员戴上高向《东方日报》表示,他们并没接获地方政府任何通知信,只透过报章得悉州政府将全面落实无塑料袋和保丽龙的措施。
“州政府在5月就宣布逐步落实的措施,我们虽然没接获通知信,但也开始订购一些可分解的塑料袋和环保饭盒,但截至目前,商家和家庭顾客群,对普通塑料袋和保丽龙的需求仍未减。”
他解释,这主要因可分解塑料袋和环保饭盒价格更高,与普通塑料袋和保丽龙价差近60%,商家无法自行吸纳成本,购买塑料袋来装垃圾或办聚餐的家庭,为节省开支,往往都会优先考虑较廉价的一次性餐具。
“一包不可分解的垃圾袋售价为1令吉20仙,可分解的则是3令吉20仙;保丽龙杯一包1令吉60仙,纸杯4令吉20仙。试想想,成本有多高?”
冀给明确指示
他强调,其顾客尤其商家和小贩,对于“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及保丽龙”措施并不太清楚,虽然保丽龙的需求量已降低30%,但使用可分解塑料袋的商家仅有10%。
“何况可分解塑料袋有使用期,放太久易腐化。我们订购的货都得依照需求量,若明年1月1日就落实,并对违规者采取罚款,将造成很大的冲击。”
他促请州政府给予明确指示,例如现有存货该如何处理、家庭是否可继续使用普通塑料袋等。
此外,甲杂货零售商公会主席赖瑞林说,其迷你市场长期使用普通塑料袋供顾客装物品,目前仍有数个月存货,如果当局确定要全面禁用,相信大部分商家将无所适从。
“普通塑料袋对商家很重要,成本不高,一个售价介于1仙至3仙,我们可自行吸纳,可分解的就难说了。有关当局没有向我们发出通告,待明年执法人员来检查时再作打算。”
掌管甲州教育、高教、科学、科技、绿色科技及革新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威拉末尤诺斯在本月1日宣布,甲州政府将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及保丽龙,首次违规的商家将面对罚款250令吉,或撤销营业执照。
他说,州政府今年5月1日,将星期五至日订为无胶袋日,并在9月1日发出首次提醒,本月起再次通过各地方政府发出通告。
他鼓励制造商改为生产可分解塑料袋或饭盒,增加市场供应,或可继续生产塑胶袋出口他国,但不能在甲州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