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配合国际终止妇女受暴日,柔佛希望联盟今日向柔州政府提呈备忘录,要求成立性别平等委员会,同时增设更多托儿所,让妇女能投入职场。
柔佛希望联盟多名州议员今日上午趁柔州立法议会午休,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述消息。会上,由担任民主行动党妇女事务发言人的永平州议员周碧珠发言,其他出席的议员包括柔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兼帆加兰州议员颜碧贞。
周碧珠表示,妇女暴力是全球所面对的社会课题,不管是在家庭、职场或者是其他领域中,妇女群体常遭受轻视。
“根据大马警方所发表的数据,2012年至今年10月为止,柔州家暴案件达1903宗,是继雪州之后全国第二高发生家暴的州属。”
鼓励妇女重返职场
她表示,即便如今有针对家暴而制定的法令,但是妇女持续成为家暴案件中的受害者,因为政府应探讨拟定新法令,同时针对家暴问题设立求助专线。
她说,很多人以为妇女只在家暴中受害,然而实际上在各种场所如学校、职场、甚至议会殿堂中,女性都曾遭受轻视。
“公正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及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过去都在议会中面对身为女性议员的人身攻击,包括张念群曾被调侃婚姻状况等,这些事不该发生在议会殿堂。”
周碧珠表示,柔佛希望联盟议员今日向柔佛州妇女及家庭发展委员会主席艾霞阿里夫提呈备忘录,提出两项建议,首项建议为成为柔州性别平等委员会,系统性地在各领域中拉近两性之间的鸿沟。
“第二项建议中,州政府应在公私人界中增加更多托儿所及护老中心,以鼓励低收入家庭妇女重返职场。同时,州政府应探讨给予妇女职业技能训练,同时鼓励夫妻之间分担家事,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
促修法保障妇女
公正党武吉峇都州议员潘伟斯指出,在保障妇女的先行政策中,政府应在刑事法典强奸条文中,增设丈夫不可强逼妻子发生性行为条例,以取代目前物化女性的条文。
“在保障妇女权益的先行政策中,最先应该做的是在刑事法典中374(强奸)条文中,增设丈夫不可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条文。现有的刑事法典强奸条文中,有物化女性之嫌。妻子被视为丈夫的‘物品’,当丈夫强迫妻子与之发生性行为时不会被对付。实际上强迫女性在违反本身意愿下发生性关系,应被视为强奸。这显示目前的刑事法典条文过时。”
他披露,本身接到多宗投诉个案,指控遭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受害者向警方投诉,但警方没有采取行动,显示上述问题应获得政府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