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3名男子公开在路旁设立帐篷售卖爆竹,遭警方逮捕,同时起获31种总售价约2万令吉的各类爆竹,警方目前正追查爆竹来源。
新山努沙再也警区主任诺哈欣表示,警方昨日接获投报后,当晚10时40分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的英达6/1路旁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人在路旁贩卖爆竹,随即逮捕3名嫌犯。
“嫌犯年龄介于17岁至37岁,当警方抵达时,嫌犯还在售卖爆竹予顾客。”
诺哈欣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述上述案发经过。
出席者包括副警区主任拉萨、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法依罗斯、情报与行动官古玛等。
他指出,上述31种爆竹的成本是8000令吉,售价却可高达2万令吉,警方将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并将追查爆竹的来源。
他强调,爆竹仍受1957年爆炸物法令监管,除了被允许的部分烟花外,政府禁止售卖爆竹。
到目前为止,努沙再也警区并没有接获售卖烟花的申请。
“爆竹及烟花将造成伤害,努沙再也警区严正看待此类问题,警方将继续逮捕行动,避免他人随意售卖。”
破门行窃案捕2人
另一方面,警方同样在昨日侦破努沙再也区的破门行窃案,逮捕2名嫌犯,同时追查另一名同党。
除此之外,诺哈欣还表示,警方昨日接获投报,当天下午5时前往埔莱花园突击检查,发现2名男子正将货物搬上一辆蓝色罗里。
“警方继续检查,起获一台风机、打孔机、冷气、4个梯子及一辆马自达罗里,相信是在净莲花园失窃的物品。”
他说,上述嫌犯的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根据初步调查,嫌犯承认涉及努沙再也县的5起破门行窃案。
诺哈欣还表示,警方目前在申请扣留上述两名年龄26及28岁的嫌犯,以做进一步调查,警方也在追查另一名约30岁的同党。”
他说,上述嫌犯使用罗里干案,方便在行窃时载送大件物品,警方将根据刑事法典457条(破门行窃)调查此案,罪名一旦成立,将被监禁14年,重犯者则将被罚款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