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5名来自中国与台湾的男女涉嫌串谋进行不存在的线上投资诈骗活动,今日在新山第一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4000令吉。
5名被告分别为4名中国籍男女及一名来自台湾的男子,他们是孙昌(32岁)、迟先龙(41岁)、方培航(36岁)、吕亚辉(36岁)及方佩佩(33岁)。(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5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9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新山金海湾碧桂园的住处,串谋进行不存在的线上投资活动欺骗投资者,违反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聆听控状后皆表示认罪。推事诺兹汉判处每名被告罚款4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依兹蒂希雅副检察司,5名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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