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在总结判决时表示,在万达镇国中命案,虽然裁定涉案少年因案发时精神失常而无须承担刑事责任,绝对不能理解为抹煞16岁女死者的生命价值,亦非轻视家属所承受的深切悲痛。
高庭法官阿德琳在判词中指出,法庭裁定少年精神失常并判谋杀罪名不成立,不意味著那起致命袭击未曾发生,也不意味著无人需要为此负责。
她表示,裁决的依据是,涉案少年当时处于严重的精神病发作状态,而且多年来没有被发现,也没有得到治疗,法律规定对于案发时自己无法意识到的错误行为,当事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这宗悲剧于去年10月14日发生在八打灵再也万达镇的一所中学内,涉案少年必须在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治疗,直至雪州苏丹另有指示。
法官阿德琳形容女死者是一位拥有美好人际关系、前途光明的学生。
“她的悲惨早逝,对所有认识她的人而言是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判决的结果,绝对不应被解读为其死亡源于疾病而非恶意,就显得不那么令人心碎或不真实。死者家属所承受的巨大悲痛,不会因医学诊断而减少分毫,本判决也无意要求减轻家属的悲痛。”
她进一步指出,此案深刻揭示了严重的儿童精神疾病如何在周遭无人察觉的情况下持续恶化,以及忽视早期征兆可能引发的灾难性后果。
她说,少年自9岁起便出现严重早发性精神病的征状,但这些迹象在过去5年间仅被误读为行为或纪律问题,未被视为需要医疗的紧急情况。
她表示,然而沉重的代价是如今由两个家庭共同承受;若能从这场悲剧中获得正面意义,应当是唤起家长、学校、司法界及公众对儿童心理健康预警信号的重视,及早介入治疗,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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