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7日讯)6名华青日前涉嫌在班达马兰一商业单位参与殴斗事件,今日被带上巴生推事庭面控持械骚乱,其中1人认罪,另5人不认罪。
6被告年龄介于18至26岁,被控于本月22日晚上约11时30分,在班达马兰陈尧阶路一桌球中心参与骚乱,期间持有藤条及棒球棍作为武器,意图共同伤害一名刘姓男子。
因此,6名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乱),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通翻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只有第一何姓被告俯首认罪,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及第六被告都否认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胡再尔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在每人5000令吉,并附加须定期向警方报到等条件。
然而,第二至第六被告的辩护律师拉文求情时指出,6名被告均为单身,部分从事兼职或工作收入约1700至1800令吉,另有被告目前没有固定工作。
他透露,部分当事人父母已经离世或需要照顾年迈家人,因此求情希望法庭允许他们以合理及最低金额保释候审。
他认为,5000令吉保释金太高,希望法庭能考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及家庭负担,并强调当事人从警方调查至今均给予合作,也承诺出庭,因此恳请法庭允准以最合理、最低保释金,以及愿意遵守附加条件保释。
最终,推事西蒂祖拜达裁定每名被告以1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11月4日过堂。
另一方面,俯首认罪何姓第一被告代表律师努尔胡斯妮娜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3名孩子,在物流仓库工作,月薪约3000令吉,并对事件表示歉意及感到悔悟,承诺不会重犯。
她指出,被告本身是受害者,案发后眼睛出现瘀青及头部肿胀,在警方调查期间没扣查,并获警方批准保释,显示被告一直给予警方合作,也愿意出庭面控。
因此,她要求法庭判处最低1000令吉罚款。不过,副检察司莫哈末胡再尔则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以达到警惕及教育作用。
最终,推事西蒂祖拜达则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作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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