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针对日前一名女子控诉在办理护照事务时,疑因误拿护照套而被移民局人员指控偷窃,并声称遭逼迫承认偷窃一事,警方证实已分别于本月23日及24日录取相关移民局官员及涉案女子的口供。
金马警区代主任诺祖兰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已于8月23日录取有关移民局官员的口供,并于8月24日向涉案女子录取口供。
至于移民局早前提及的闭路电视录像,警方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中。
警方目前援引多项法律条文调查此案,包括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第504条文(蓄意侮辱并可能破坏公共安宁),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展开调查。
据了解,此案源自一名女子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控诉自己到移民局办理事务时,疑因一时误拿了一个护照套,而被有关人员指控偷窃。
女子声称,当时她已解释自己并非蓄意拿走护照套,只是误拿,惟事件过程中却被要求承认偷窃,并对有关处理方式提出质疑。
事件曝光后引起关注,移民局随后回应,表示有关事件涉及闭路电视录像,并指录像内容与女子所作出的说法存在不一致之处。
移民局表示高度重视此事,力求根据已掌握的事实查明真相,而移民局目前已向警方报案,并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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