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4日讯)峇株巴辖一间宗教学校的24岁男教师,涉嫌于上个月在宿舍内对一对分别为10岁及11岁的兄弟进行性侵,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被提控4项罪名时表示不认罪,获准保释。
被告为现年24岁的单身男子莫哈末希尔米,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艾米莉亚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今年7月下午4时左右,在峇株巴辖一间宗教学校的宿舍内,性侵一对10岁与11岁的兄弟,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与第14(b)条文,并与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第14条文下,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而第16条文作为额外刑罚,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及不少于两次的鞭笞。
本案主控官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则未聘请代表律师。
阿米拉向法庭建议每项控状以2万令吉保释,并附加额外条件。
法官在聆听被告求情后,批准被告以总共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谕令被告每月须到附近警局报到,且严禁接触或联系控方证人及受害者。
法庭将此案定于9月14日过堂,以提交文件及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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