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28岁越南籍女子指称,她日前在吉隆坡敦拉萨路一家私人俱乐部内,遭该俱乐部的华裔老板持枪殴打,对方却在被捕2天后就获释。
现年28岁的金娥今日在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她是于本8月4日下午4时许,应一名男性友人的邀请,与另外4名朋友一同前往吉隆坡敦拉萨路的Grand Royale Club 喝酒玩耍。
不料,在她准备离开时,该名男性友人却称,需要先到隔壁的贵宾房,与该俱乐部的华裔老板闲谈几句,于是她便被带往该房间。
“当时房内共有6人,我并不认识那名俱乐部老板,但他却质问我是不是拿了他的钱。我说我不认识他,我也听不懂他之后说了什么,结果他就打了我(多次)。”
她指称,该名华裔老板随后以拳头击打她的左眼,造成眼睛瘀伤,而老板的一名下属则用力踢踹她的腹部。
“我发视频向姐姐求助,那个老板就没收了我的手机。”
她说,由于左眼瘀伤严重,该名老板在另外2人的劝说下,最终同意让她离开;惟此时,一名马来男子进入房间,并在该老板指示下,递给老板一把手枪。
遭持枪威胁 要求带走不明行李箱
“那个老板叫那名马来男子给他手枪,然后他就用枪指住我的头,要我把一个行李箱带出去。他说,拿出去警察就会抓我。”
她续指,该蓝色行李箱内装有多包不明的果汁粉,由于担心是毒品或其他违禁品,因此她不敢按照对方指示将行李箱带出。
她过后于晚上约9时25分获准离开,并由前来接载她的姐夫友人送返住处。
她指出,由于身体伤势疼痛,她在事发2天后(6日)才前往旺沙玛珠警局报案。
她说,约2天后,警方逮捕10馀人,并安排她到警局指认嫌犯,惟她认出的涉案者只有一人,即该名俱乐部老板。
“可是,他被扣2天后就被释放了。警方还说,CCTV(闭路电视)故障了。但是,有那么多CCTV,全部都坏了。”
林立迎:持有真枪或假枪皆属严重罪行
对此,林立迎表示,涉案者当时以枪械威胁受害者,无论是真枪或假枪,皆属严重罪行。
“如果使用假枪,根据《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最高刑罚可判监禁7年;如果使用真枪,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3和第4条文下,刑罚就是双倍了,14年。”
他质疑,该名涉案老板为何仅被扣留2天便获释。
“为什么只扣留2天就放他出来?持枪威胁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在马来西亚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
他说,受害者最不满的是,案发时共有2人涉及殴打她,更有另一名涉案的马来男子递出手枪,但警方最终只逮捕了俱乐部老板一人,其他涉案者皆未被逮捕。
他认为,有关处理方式“非常不公正”,并表示将致函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要求重新调查此案,以及重新扣留相关涉案人士。
“马来西亚是法治国家,没有VIP (贵宾)、黑帮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另一方面,受害者金娥补充,她以工作签证从越南来到马来西亚已一年多,主要从事裁缝工作和帮忙照顾男友母亲,因担心施暴者报复,今日才召开记者会寻求媒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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