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20名中国男子和1名台湾女子因投资骗局而被法庭判处罚款每人3500至4000令吉不等。
21名年龄介于18至35岁的被告,周二分成3批,在3个不同推事庭内面控,全部俯首认罪。
首先有7名被告在祖艾米尤诺士推事面前认罪,每人判处罚款4000令吉,或者坐牢3个月。
6人在旺法拉法利札面前认罪后,同样被判罚款4000令吉,或入狱3个月。
馀下8人被推事玛丽莲凯文判处罚款3500令吉,违则坐牢6个月。
根据控状,他们串谋行骗,以一个实际上不存在的投资计划为诱,令受害人不疑有他掏钱投资。
控状指他们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罪成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或者罚款,或两者兼施。
呈堂案情显示,被告们2026年5月21日在位于成功卫星市某酒店设立的电话呼叫中心大本营遭到取缔,现场当时有22名嫌犯,分别为20名中国公民、1名台湾女子和1名我国公民。
警方当时也在现场扣押了大批手机、电脑等通讯器材。
调查发现,相关诈骗集团案发时已经在沙巴活动有2个月时间,欺诈对像主要是锁定住在台湾的大陆人。
控方较早求刑时指出,警方扣押的证物当中有许多通讯器材,事先准备好的对话脚本,由此可见他们是一个有组织性的诈骗集团。
“他们在马来西亚设立基地,特别是在沙巴亚庇,进行跨境犯罪,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大马在国际上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严惩,以儆效尤。”
所有被告最后全都选择缴付罚款,免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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