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0日讯)一名36岁本地男子因酒后驾驶被控上丹南推事庭,他在认罪后,被判处监禁1天及罚款1万令吉。
被告被控含有超标酒精含量驾车,于8月5日在丹南推事庭面控时承认罪行。推事判处被告监禁1天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被告将面对法庭所规定的额外监禁刑罚。
丹南警区总部发出文指出,此案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1)条文调查及提控。
文告强调,执法机构将持续加强取缔酒后驾驶的执法行动,并对任何违反相关法律的驾驶人士采取严厉行动,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方也劝告民众,饮用含酒精饮料后切勿驾驶,并应时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及法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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