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正在接受戒毒康复的退伍军人,涉嫌骑乘摩哆载送友人5岁女儿上学时,向女童伸出狼爪,他于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并否认有罪。
现年54岁的被告罗斯兰为一名瘾君子,他今日由雪兰莪州一所戒毒康复中心人员押送到麻坡第二地庭面控。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惟在法官依米丽雅面前否认有罪,并要求进行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两年前11月的某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时之间,骑乘摩哆载著事发时年仅5岁的女童,途经居銮县甘榜登雅的一条巷子时,伸出狼爪抚摸女童私处。
被告涉嫌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刑。
案情指出,受害女童的母亲与被告妻子是好友,事发当天,被告妻子要求被告协助载送友人的女儿前往学校。
女童事后一直未透露事件,直到约一年后才向母亲诉说遭遇,女童母亲随即报案,而警方展开调查后,逮捕了该名拥有9项毒品相关前科及2项刑事前科的被告。
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指出,考量需保障受害女童安全,加上被告目前仍在接受戒毒康复,因此向法庭申请不批准保释。
法官依米丽雅批准控方申请,拒绝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展延至9月7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及让被告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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