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搬家至甲洞新村长达14年的女屋主,因前屋主儿子的非法债务问题而惨遭无辜牵连,不仅住家遭泼红漆,更接获放火烧屋的语音恐吓,全家人生活在大耳窿恐吓的阴霾之中。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事主梁小姐是于2012年在甲洞购入一栋二手房屋,于2014年完成装修后正式入住。不料今年2月突然收到一封追债信件,指前屋主儿子黄进更(Bong Chin Keng,译音)涉及赌博债务。
梁小姐随后立即联络前屋主,要求欠债人尽快更换身分证上的地址,以免惹祸上身。
欠债人随后于2月24日陪同梁小姐前往警局报案,当时欠债人向她声称自己从未向阿窿借钱。原以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岂料阿窿的骚扰行动非但没有停止,反而一步步升级。
梁小姐表示,其住家于7月25日凌晨2时30分遭阿窿上门泼红漆警告及留下信封。两天后的7月27日,她更接获一名自称阿窿“Keat”发来的语音讯息,警告若找不出欠债人,将直接放火烧屋。
据了解,欠债人当初仅借款5000令吉,但阿窿却开口索赔高达2万令吉。尽管事后在查案官介入协调下将金额降回5000令吉,但阿窿仍然继续恐吓。
到了8月2日及3日,甚至有多辆摩哆频繁在梁小姐的家门口徘徊并发出巨响,试图进行心理威胁与恐吓。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透露,欠债人当初陪同梁小姐报案时虽声称没借钱,但警方事后查证,证实欠债人有向阿窿借款。
面对阿窿的接二连三骚扰,梁小姐对前屋主声称其儿子已更换地址的说辞深感不信任,认为对方至今仍未真正更改身份证地址。
梁小姐在记者会上恳求阿窿高抬贵手,强调自己与债务毫无关系,更不想卷入其中,并对自身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感到担忧。
马华联邦直辖区州法律事务局主任张玮伦律师指出,阿窿的骚扰及恐吓行径已构成勒索罪嫌,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3条文(勒索)展开调查。
他补充,凡在此条文下被提控且罪成者,可面临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马华法律顾问何素莹则提醒民众,在购买二手房屋之前,务必做好前屋主的背景调查,以免日后出现任何不必要的债务纠纷与牵连。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