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日讯)因吃醋而对妻子拳打脚踢,一名32岁罗里司机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蓄意伤人罪名时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在外,期间不得骚扰或靠近妻子,案定9月28日过堂。
被告是一名育有两名孩子的父亲,他被控于7月29日晚上10时30分,在巴力拉惹的一间住家,拳打、拉扯并推其40岁的妻子撞墙,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第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将可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在第326A条文下,刑罚可为最高刑期加倍。
案情显示,被告因嫉妒妻子接听男性友人的电话而与妻子发生争执。过程中,被告朝妻子脸部泼水,将她拉入房间并推向墙壁,更挥拳打伤其嘴唇。这起事件被妻子的女儿目击并介入劝架。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推事穆斯达钦询问,若法庭批准保释,被告是否有其他住处,因为在案件结束前,法庭不允许被告与妻子同住。
被告对此表示,他将暂时住在父母家中直至案件结束。
推事穆斯达钦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附带条件即被告每月须到附近警局报到,且在案件结束前严禁骚扰或接近受害者。
案件定于9月28日过堂,以进行文件提呈及委任律师程序。
本案主控官为努莎兹琳,被告则由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卡玛鲁阿里芬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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