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警方今年大幅加强全国酒驾执法行动,今年首6个月共展开1634次“醉酒行动”,较去年同期的692次激增942次或136.1%;同期共逮捕949名涉嫌酒后驾驶者,较去年同期的930人增加19人。
武吉安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总监拿督斯里慕哈末哈斯布拉在记者会上表示,今年1月至6月,全国酒驾逮捕人数最多的州属依序为吉隆坡268人、柔佛223人、雪兰莪182人、沙巴95人及砂拉越62人,其中吉隆坡连续成为全国酒驾取缔最多的地区。
他说,数据显示在949名落网者中,男性占895人(94.3%),女性则有54人(5.7%),显示酒后驾驶者绝大多数为男性。
年龄方面,41岁及以上人士共有364人(38.4%),31岁至40岁352人(37.1%),21岁至30岁225人(23.7%),16岁至20岁则仅有7人(0.7%)。其中,31岁以上人士占总逮捕人数75.5%,反映酒驾行为主要涉及经常驾驶的成年群体。
此外,警方在调查及提控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共开档调查1040宗酒驾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70宗或19.5%;提控上庭案件由486宗增至589宗,增加21.2%;完成审结并判刑案件则由334宗增至414宗,增幅达24%。
慕哈末哈斯布拉指出,有关数据反映警方不仅加强路面执法,也同步提升调查工作的效率及质量,使更多案件能够完成调查并提控上庭。
他提醒,酒后驾驶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会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促请民众饮酒后勿驾驶,应改乘电召车、德士或公共交通,或预先安排没有饮酒的驾驶者负责开车。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文,酒驾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及罚款1万至3万令吉;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及2万至5万令吉罚款。
警方强调,将继续在全国展开酒驾执法行动,对违法者绝不妥协,以减少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及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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