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2日讯)一名孟加拉籍男子涉嫌在未获合法授权下持有11本属于同乡的护照,今日被带上居林推事庭面控。他否认控罪,法庭批准以4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交出护照,案件订于9月13日再度过堂。
49岁被告沙尔曼玛利克(Salman Mallik)周三在推事努哈米查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没有合法权限下,持有11本属于孟加拉公民的护照,而有关护照均属发给他人使用的旅行证件。
控状指出,被告于6月27日晚上约7时,在居林仙宁岸花园(Taman Senangin)的商店犯下有关罪行。因此,被告被控触犯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辩方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在马来西亚结婚,妻子目前身体欠佳,需要被告照顾及负担医疗开销,因此要求法庭批准最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案件将于9月13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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