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9日讯)一名旅行社老板今日被斗湖地庭判处5年监禁及2下鞭刑。
他涉嫌2年多前使用电召车服务送一名大学生前往预订目的地时,对其进行性侵。
31岁的被告莫哈末沙烈米在法官阿末法依扎面前认罪,法官随后宣判了上述刑罚。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3年12月9日晚上7时15分至7时22分之间,在从巴隆河生态度假村前往山水度假村途中,在一辆迈威轿车内性侵受害大学生。
据悉,受害者联系被告是为了预约电召车服务,在前往目的地的途中,被告趁机实施性侵。
被告被控违反《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 ,该条文规定,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被告没有律师代理,他以自己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而且家中尚有失业的妻子和2名年幼孩子,请求法官从轻下判。
不过,副检察司莫则请求法庭考虑到罪行的严重性和公共利益,判处严厉且相称的刑罚。
法庭随后下令,监禁刑期自7月3日起生效,并责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康复辅导,此举符合《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26条文的规定。
此外,根据该法第27条文的规定,被告在刑满释放后还需接受警方两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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