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由于双亲骨灰瓮于今年初遭窃,家属今日入禀起诉莎阿南富贵山庄疏于看管,索偿逾3万2800令吉。
51岁的陈翠怡(音译)要求莎阿南富贵山庄赔付一般损害赔偿金、加重赔偿金及惩罚性赔偿金,以及3万2800令吉的特殊损害赔偿金(即骨灰龛位购买价格)、利息、诉讼费用,包括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赔偿。
她声称,已故双亲的2个骨灰瓮是于今年1月23日,该墓园发生入室盗窃案时被盗。
在6月于莎阿南高庭提呈的诉状中,陈翠怡表示,被起诉的墓园是一家规模成熟的殡葬服务业者,明知或理应知悉区内墓园面对有组织盗窃骨灰瓮及勒索赎金事件的风险。
她指出,尽管富贵山庄公开宣称墓园设有24小时安保,但实际上仍未采取足够的安保措施。
她声称,由于该墓园未能妥善保护骨灰瓮及骨灰、未能维持足够的安保措施,也未能针对可预见的有组织盗窃风险采取合理防范措施,从而违反其应尽的看顾责任。
她说,骨灰瓮失踪约2个月,直到3月6日左右才被寻回,而在此期间,她一直无法确定父母骨灰的下落和状况。
她进一步表示,该墓园公司亦没有及时通知她骨灰瓮被窃一事。
她说,自己仅于1月26日收到一则WhatsApp讯息,指骨灰位隔间遭“破坏”(vandalised),直到2天后自己亲自前往墓园查看时,才发现2个骨灰瓮已遭窃。
她指控,有关墓园公司仅将事件描述为“破坏行为”,并在她前往检查之前就更换了损坏的壁龛门,同时拒绝提供监控录像、警方报案副本、事件报告,也未对安保漏洞作出合理解释。
陈翠怡也声称,被告在3月25日及4月20日发出的信函中否认责任,并拒绝公开关键文件。
她进一步指控,墓园公司针对寻回的骨灰瓮包装上的差异给出了前后矛盾的解释,并将问题归咎于警方处理所致;惟她表示,照片证据显示情况并非如此,而墓园公司的代表此前也曾表示,这些骨灰瓮“未曾被触碰”。
法庭文件指出,骨灰瓮遭窃,以及长时间无法确认父母骨灰下落与真伪,导致原告陈翠怡承受深切的情绪困扰、精神痛苦及心理折磨。
陈翠怡表示,此事件也导致家人无法在农历新年期间祭拜已故双亲,并打乱多年来按照家庭佛教信仰安排,将父母骨灰瓮安置于双人骨灰位的计划。
在要求加重赔偿金方面,她指控,墓园公司隐瞒骨灰瓮被盗事件长达5天,扣留重要资讯,并提供据称与事前鉴定照片不符的骨灰瓮供辨认,同时在她认为已有明确照片证据的情况下,仍持续提供前后矛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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