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 只因不满遭人鸣笛,一路霸竟持菜刀砍伤摩哆骑士,最终为暴力行为付出代价,莎阿南地庭今日判处他监禁10年及鞭笞2下。
据《阳光日报》报导,被告阿兹米(43岁)是一名销售员,于今年6月11日被捕并在庭上维持认罪。承审法官艾努峇希拉裁定刑期从被捕当天起计算。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6月11日上午8时19分,在莎阿南第13区联邦大道14.6公里处的摩哆专用道,持一把菜刀砍伤45岁的公司行政人员莫哈末费鲁斯,蓄意导致对方重伤。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严重伤害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刑。
案情显示,事发时双方均骑乘摩哆,被告因不满受害者按响喇叭,愤而持刀攻击对方,导致受害者肩骨、手骨、手指及左手腕骨折,头部也留下伤口。
庭审期间,法官询问被告是否认识受害者,被告回答“不认识”。
法官接著问:“那你为何携带菜刀?”
被告回答:“我从家里带出来,准备拿去丢掉。”
法官再问:“要丢到哪里?”
被告则回应:“当然是丢进垃圾桶。”
控方副检察司阿米尔赛夫拉在总结陈词时要求法庭判处重刑,指出受害者身体重要部位严重受伤,事件更是因一个极其琐碎的原因而起。
他表示,受害者仅因按一声喇叭,就遭被告持危险武器攻击,所幸没有酿成死亡悲剧。
“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在社会上制造恐惧。基于公共利益,法庭应施以严厉刑罚,以儆效尤,并遏止日益严重的路霸与道路霸凌事件,”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随后向法庭求情,希望获得轻判,但法庭最终维持上述刑罚。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