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日讯)5名监狱狱警涉嫌于去年1月发生在太平监狱的骚乱事件中,导致3名囚犯受伤而于今日在伤人罪条文下,被控上太平推事庭,5人皆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5名被告分别为40岁的莫哈末海里尔、44岁的赛夫阿兹曼、37岁的阿末里扎、40岁的莫哈末慕斯塔金,以及31岁的诺哈菲兹依兹万。
其中,莫哈末海里尔、赛夫阿兹曼及阿末里扎,分别担任监狱督察及曹长,他们在推事巴峇卡兰面前被提控;莫哈末慕斯塔金与诺哈菲兹依兹万则在推事阿末韩迪慕斯达法面前共同面控。
根据控状,莫哈末海里尔与赛夫阿兹曼被控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3时至4时,在太平监狱B座礼堂,使用警棍蓄意致伤25岁囚犯杰森伊曼纽尔。
两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案)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兼施。
另一方面,目前已调往甘文丁惩教中心任职的阿末里扎,则被控于相同时间及地点,蓄意致伤32岁囚犯纳温古玛。
育有3名子女的阿末里扎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法丽哈阿迪拉主控,5名被告则由律师阿克马鲁阿基尔代表。
法庭批准莫哈末海里尔及赛夫阿兹曼各以4000令吉保释,须由两名担保人担保,并须每月向警方报到;阿末里扎则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
法庭将案件展延至9月7日过堂。
此外,在另一宗案件中,莫哈末慕斯塔金与诺哈菲兹依兹万被控于相同时间、日期及地点,共同蓄意致伤30岁囚犯尤卡拉贞,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
主控官纳祖拉阿兹曼副检察司原建议每名被告保释金为1万令吉,但法庭考量辩方求情后,批准两人各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莫哈末慕斯塔金由律师阿米鲁费鲁兹丁代表;诺哈菲兹依兹万则续由阿克马鲁阿基尔代表。辩方指出,被告在调查期间,包括接受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调查时,皆全力配合执法单位。
法庭将此案展延至9月8日过堂,以移交相关文件。
另一方面,今早在法庭外,多名到场声援被告的同僚筑起人墙,刻意阻挡媒体拍摄被告容貌。
根据媒体此前报导,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早前已就太平监狱事件展开公开调查。事件涉及逾100名囚犯在由B座礼堂转移至E座监狱期间,涉嫌遭约60名狱警殴打。
该事件亦造成一名囚犯颜振英死亡。此前,一名监狱狱警已于去年12月19日在太平推事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但不构成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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