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8日讯)一警员今日在哥打峇鲁推事庭,被控于上周在哥打峇鲁法庭大楼拘留所藏匿冰毒。
被告莫哈末法迪鲁(38岁)在推事赖斯英兰哈密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6月8日上午8点29分,在哥打峇鲁法庭大楼的拘留所藏匿19.8克冰毒。
被告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文,并可依该法令第39A(1)条文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和最高9下鞭刑。
本案主控官莫哈末纳兹尔副检察司负责提控,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莫哈末阿兹里扎和莫哈末胡斯尼。
此前,莫哈末纳兹尔建议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莫哈末阿兹里扎在上诉中请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其当事人需要赡养妻子和4个仍在求学的孩子。
法院随后将保释金定为3500令吉,并要求一名担保人,并将此案择定7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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