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印尼驻新山总领事馆表示,领事馆已为涉嫌虐待孩子而遭雇主殴打的2名女佣,提供临时庇护所。
据《Buletin TV3》报导,领事馆发言人表示,领事馆是于本月13日收到一名化名为YY的印尼籍女子的举报,称自己和另两名化名为YA和SH的女子遭到雇主的身体虐待。
“类似事件也发生在2025年底和今年1月,事发后,3人被雇主遗弃在柔佛马芝迪马来甘榜一带。”
“由于她们仍想继续在马来西亚工作,这3名印尼女子后来分开。YA去了吉隆坡,而YY和SH则留在了柔佛。”
他表示,这3名女子先前不敢报警,因为她们一直没有工作准证,护照也被雇主扣下。
“领事馆已获悉,新山北警区总部已于本月13日,逮捕两对年龄介于30岁至34岁的涉案夫妇。”
他说,领事馆目前正与印尼驻马大使馆合作,寻找YA的下落.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她也能得到保护和帮助。”
他表示,领事馆将协助YA向警方报案,并提供法律谘询服务,以保护受害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并敦促有意出国工作的印尼公民使用正规的就业管道。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多段视频显示,一名外籍女佣疑因被指虐待雇主孩子,遭多人轮番质问与施暴,其中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因情绪失控,直接踩在女佣身上并不断向其头部挥拳及掌掴,女佣全程哭泣并连声道歉。
柔州警方与本月13日晚上7时30分,在柔佛花园一间住家逮捕2对年龄介于30岁至34岁的巫裔夫妻,两名女嫌犯为姐妹关系。
警方调查发现,该事件是发生在去年7月26日,视频由另一名受害女佣所拍摄,有关视频于昨天才流传。
不过,警方表示,除了视频中被殴打的印尼女佣,还有两名女佣受害,惟目前已不见踪影,因此希望对方能现身助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和第354条文(意图非礼而是用暴力)、198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对此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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