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维持一名缅甸籍男子被判8年前,谋杀华裔女雇主而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0年和鞭笞12下的判决。
由西马大法官拿督哈欣韩沙、东马大法官拿督阿兹莎娜瓦维和联邦法院法官仄鲁兹玛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上诉人丹伟索寻求推翻被判谋杀罪成裁决,而入禀的上诉申请。
哈欣韩沙指出,联邦法院没有理由干预审初审法官的裁决,上诉庭也维持罪成裁决。
“有压倒性的证据显示,上诉人犯下了被控的谋杀罪。这项定罪是稳妥的。”
法庭谕令上诉人的刑期,从2018年4月13日被捕日开始计算。
被告丹伟索的代表律师葛瑞丝在陈词时,要求将其当事人的控罪减轻为误杀罪,并主张控方未能证明被告具备谋杀意图。
主控官阿纳威副检察司则指出,高庭和上诉庭已对谋杀罪成事实,作出一致裁定。
根据案情,丹内索被控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约2时,与另一名在逃人士在柔佛新山县甘榜斯里普纳玛的优胜罗厘销售公司,共谋杀害时年43岁的女雇主吴玉玲,因此触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并与第302条文(谋杀)同读。
死者被发现时呈半裸状态,双眼和嘴巴被布条包裹并绑住,手脚则被铁链锁铐。
2023年1月30日,柔佛新山高庭裁定被告丹伟索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然而,上诉庭于2025年6月12日,根据《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赋予的酌情权,改判被告丹伟索监禁30年和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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