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新山一家娱乐场所本月初遭到警方突击搜查,213名外籍女子涉嫌违规工作被捕,今日逾百人被带往新山多个推事庭面控。
上述外籍女子分别因违反签证条例、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被捕,其中32名介于22岁至40岁的外籍女子被控于5月3日,凌晨2时30分许,在新山世纪花园拿督阿都拉达希路(Jalan Dato Abdullah Tahir)的一家娱乐场所内,在无合理理由下违反护照签证所规定的条例。
上述行为触犯1963年移民局规例第39(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32名女被告认罪后,推事阿蒂法判处每人罚款1000令吉。
在同一个推事庭,35岁的韩国女子韩敏智(译音)及27岁的泰国女子莎兰帕则被控在同一时间地点逾期逗留,两人皆否认有罪。推事准许两人各以7000令吉及两名本地担保人保释,案件展延至6月15日过堂。
另一方面,一名涉嫌允许非法入境者进入及逗留的本地男业者,原定今日面控,但他未出庭,执法当局将对其采取进一步行动。
在另一推事庭,62岁的本地业者陈顺宜(译音)承认违规营业超时,触犯1998年柔佛州娱乐与娱乐场所法令第11条文。
推事纳比拉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改以4个月监禁代替。
该推事庭随后处理另外29名外籍女子违反签证条例的控状,以及4名女子逾期逗留、一名女子无合法入境证件的案件。
在推事莎米妮负责审理的推事庭,共有41名外籍女子同样被控违反签证条例。其中一人认罪后被判罚款900令吉。其馀被告因不谙马来语或英语,法庭无法进行录辩程序,因此将案件分别展延至5月21日及6月11日,以安排泰语及越南语通译员出庭协助。
这批被告分别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逾期逗留)及第6(1)(c)条文(非法入境)下被控。
早前报导,柔佛州代总警长何泉发透露,柔州警方于本月3日凌晨时分,突击新山市区一家娱乐场所,当场逮捕213名涉嫌违规工作的外籍女郎,年龄介于19岁至45岁,以及3名具有犯罪前科的本地男子,年龄介于22岁至36岁。
他透露,这批外籍女性被怀疑在店内担任陪酒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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