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4日讯)一名失业男子因于今年1月在面子书上载涉嫌侮辱伊斯兰教的贴文,今日在居林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51岁被告曾伟强(译名,Tsen Vui Kiong)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庭俯首认罪,而推事随后裁定,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8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透过名为“Jimmy Tsen”的面子书账号,上载一则包含文字及卡通图片的贴文,内容被指涉及宗教敏感课题,并冒犯一名45岁男子的宗教情感。
有关贴文是于今年1月16日上午10时03分上载,并于2月6日在居林斯拉西花园(Taman Selasih)被有关男子阅读。因此,被告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委派律师代表出庭,而主控官在陈词时要求法庭施予适当刑罚,并考量公共利益,因案件涉及宗教敏感课题。
他指出,相关刑罚除了作为社会警惕,也应成为公众借镜,以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则要求法庭轻判,理由是其当事人目前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仍需照顾年迈父母。
律师也表示,尚未结婚的被告在调查期间给予良好合作,其认罪亦有助节省法庭时间。
另一方面,曾伟强已在法庭大楼柜台缴清有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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